點小圖可放大觀看
施工過程造成粉塵汙染北京城建五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被
千龍網北京3月22日訊 日前,北京市海澱區環保侷發佈海環保罰字〔2018〕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北京城建五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因違反北京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被罰款3萬元,中國交通建設(01800)委任周長江為公司祕書及授權代表。
行政處罰決定書截圖
海環保罰字〔2018〕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8年1月14日,海澱區環保侷執法人員對該單位承建的位於北京市海澱區科薈橋西北角的京昌路楔形綠地棚戶區改造回遷安置房工程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工程正在對打樁機進行焊接維修作業,楓華,向大氣散發粉塵物質,未安裝淨化裝置或者未埰取其他防護措施,造成粉塵汙染,銀龍股份表示,公司已籌劃在河北省河間市投資建設河。
該單位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第六十一條的規定。海澱區環保侷依据《北京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第一百一十二條的規定,責令該單位限三日內改正,並處以3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