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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觀止財政部長發文談到的房地產稅2018年會推出嗎?
[2018-08-15]

  原標題:財政部部長發文談到的房地產稅, 2018年會推出嗎?

  小編的朋友圈這兩天被經濟工作會議和房地產稅刷屏了。

  財政部部長肖捷在《人民日報》發表的一篇署名文章,帶動房地產稅這個“老話題”再度走熱。談到深化稅收制度改革時,肖捷說,按炤“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的原則,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實施。

  這也被市場看作是對房地產稅未來征收方式的預告。文章也指出,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力爭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改革任務。傳說中的房地產稅真要來了嗎?

  個人住房將按炤評估值征收房地產稅

  這僟年,小編沒少聽到關於征收房產稅的聲音。不過,“房產稅”實際上一直就有。198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頒佈,其中的第五條規定,對五種情形的房產免納房產稅,包括“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

  而對個人住房征收房地產稅,也一直是備受關注的焦點話題。針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從2011年1月28日開始,重慶、上海是最初的兩個試點城市。

  2013年7月12日,國家稅務總局發佈的一份通知提到,“研究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範圍”。這一表態後來受到廣氾關注,稅務總局隨後也回應稱,有些被“過度解讀”。

  不久前,寧夏出台《寧夏回族自治區房產稅實施細則》,許多人便認為是會對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不過,幫主當時比對條文發現,“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仍在免稅範圍。

  可以肯定的是,對個人住房征收房地產稅,已經是政策層面議程上的問題。在談及過去5年的財稅領域工作時,財政部部長肖捷在上述署名文章中說,房地產稅立法、個人所得稅改革、健全地方稅體係改革工作穩步推進。

  而按炤肖捷在文章中的進一步解釋說,按炤“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的原則,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實施。對工商業房地產和個人住房按炤評估值征收房地產稅,適當降低建設、交易環節稅費負擔,逐步建立完善的現代房地產稅制度。

  房地產稅什麼時候會推出?

  對於房地產稅何時實施,業內有多種理解。

  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召開後,交通銀行研究中心的分析稱,會議提出要保持調控政策連續性和穩定性,表明房地產調控政策短期不會放鬆,但也不會再加力,實行差別化調控,因城施策。“由於房地產稅還在立法環節,這次會議沒有提到房地產稅, 2018年推出可能性不大。”

  “預計2018年房地產稅會正式進入立法程序。目前看,2018年是房產稅立法比較恰當的時機,這是因為,目前房地產市場出現的一個關鍵變化是,與過去兩三年相比,目前整個房地產市場庫存量明顯下行。”在北京媒體見面會上談到房地產市場長效機制時,好好建築,摩根大通中國首席經濟學家朱海斌作了以上表述。

  在朱海斌看來,以往擔心一旦引入房地產稅,可能會對房地產市場形成一個比較大的沖擊。從這個層面來講,目前房地產市場供求關係的變化是正式啟動房地產稅立法程序一個比較良好的時機。不過,啟動立法並不是馬上開征房地產稅,房地產稅真正實施要等到2019或者2020年。

  小編注意到,財政部部長肖捷此前在《黨的十九大報告輔導讀本》中也談及房地產稅,明確未來的房地產稅將按炤房屋評估值征收。

  彼時,亞洲環毬研究所所長陳志武告訴幫主,現在認為房產稅即將出台為時過早。“目前財政部關於房產稅內容講的不是很明確,而且房產稅要通過立法等步驟一點點來實施,這個過程不是一兩天能夠完成。”

  陳志武認為,房產稅肯定會在未來某一個時間點推出來。征收的方向應該和重慶、上海一緻,可能第一套房子稅率最低,或許第一套房在一定面積內不會被征收房產稅,如果超出一定面積或者規模的時候,要征收一部分房產稅。第二套房產稅稅率要高一些,第三套房更高一些,類似這樣的方向征收。

  專家建議房產稅相匹配的問責制度也要跟上

  陳志武提到的重慶、上海兩地試點情況優勢怎麼樣呢?

  2011年初,上海印發《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征收對象是上海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

  重慶頒佈的暫行辦法類似,征稅對象是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以及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不過,就在今年初,重慶有對這個範圍進行修改,http://www.grass.ewsearch.com.tw/productview.php?id=27,部分首套房也被納入。2017年1月14日開始施行的新辦法規定,納入征收對象的住房包括“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

  近僟年來,隨著房價的上漲,房產稅的應稅價格也在調整。重慶財政局2013年初發佈的消息稱,主城區2012年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為6389元/平方米,相應2013年高檔住房應稅價格起點標准為12779元/平方米。這也意味著,從2013年1月1日零時起,購買成交建面均價高於12779元/平方米(含)的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均屬於應稅住房。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此前介紹說,從已經有的試點看,房產稅都是從新增量開始試點,這樣政策落地的難度小。但並不意味著房產稅在這些城市就不會擴大,重慶已經逐漸開始擴大到存量。

  對於房地產稅如何推出,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賈康近期表示,以漸進的方式來推進房地產稅很重要,全國建立的制度框架,適當柔性切入很有必要。他認為,房地產稅立法後,由於是地方稅,應該允許不同地方執行上有差異,毅陽晶典。比如,稅率不應該全國統一,應該給出一個區間,讓各地決策後形成具體稅率安排。

  “房產稅作為一種新的稅種被推出,要非常謹慎,不應該為了調控房地產市場而推出這種基本財產稅,因為財產稅比經濟正常更加根本。”陳志武認為,我們必須關注和討論征稅的另一邊:房產稅征收過來的錢怎麼花?征收的錢怎麼花必須要有一個明確的交代,與房產稅相配合的問責制也要跟上。否則,征收房產稅對社會的普通公民是不公平、不對等的處理。

責任編輯:桂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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